作者:丁文? 知產財經
3月19日,Foss Patents博客發(fā)表了一篇名為“OPPO, others stand to benefit from Lenovo's resounding UK FRAND victory over InterDigital: experts' selectivity, excessive discounts, conduct-based arguments fail to persuade judge”[1]的評論文章,分析了英國法院為何認為InterDigital所主張的費率不合理;該案又是如何利好諸如OPPO等實施人的;以及為何InterDigital很難通過上訴推翻該判決等。
如前文InterDigital訴聯想案速讀┃英國法院不支持權利人的“超FRAND費率”主張[2],Foss Patents博客作者同樣認為這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這份判決可能是InterDigital截止到目前遭遇的最大滑鐵盧,也可以說是SEP許可人遭遇的重大挫折之一。
但對于實施人,這無疑是一份利好的判決。往近了說,對于同樣在英國有FRAND費率糾紛的實施人OPPO,該判決是個有利的方向——OPPO在過往許可中表現出的被許可意愿要比聯想高得多;該判決也可能有助于蘋果在與Optis/Unwired的英國訴訟中取得優(yōu)勢。
從長遠來看,該判決究竟會有多大的影響,將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上訴法院的決定,要看InterDigital能否在上訴中推翻Mellor法官對其專家意見可信度的判斷。Foss Patents博客認為,InterDigital在上訴中翻盤的可能性很小。
雖然判決要求聯想一次性向InterDigital支付包括過往在內的專利許可費1.387億美元,但論到單臺專利許可費,InterDigital的郁悶是顯而易見的——法院判定的0.175美元單臺許可費,僅略高于聯想所報的0.16美元,以及略高于InterDigital所尋求的單臺許可費0.498美元的三分之一。
一審中,從法官對可比協議的認定上可以看出InterDigital及其專家在費率主張上出現了重大失誤。InterDigital的專家證人選擇的可比協議僅約占InterDigital許可業(yè)務的2%,而聯想選擇的許可協議約占InterDigital許可業(yè)務的98%。在一個專家意見對判決金額有重大影響甚至起決定性作用的司法管轄區(qū),專家提出一個中間方案將是比較保險的策略。在本案中,InterDigital專家證人的選擇無疑是極端的,法官認為,那些僅需要小許可人支付的高費率不應成為本案的可比費率。
Mellor法官指出,他并不是在指責InterDigital的務實和商業(yè)導向,即向三星公司提供巨大的折扣激勵,以便與他們達成交易——要知道InterDigital從與三星的許可交易中獲得的收入約占到其全部收入的四分之一。InterDigital的定價策略不是一個道德問題,但與FRAND中的non-discriminatory無歧視有關。
由司法機構裁定一個全球FRAND費率,如果實施人不接受該費率就將面對禁令制裁,這曾經是很受權利人歡迎的解決費率糾紛的方案,英國法院也曾是權利人青睞的司法管轄區(qū)。這次的判決不僅僅是InterDigital的滑鐵盧,也是SEP權利人的重大挫折,該案不僅會影響到InterDigital本身,還使得其他FRAND費率訴訟中的SEP權利人變得緊張,比如正在與OPPO、vivo打FRAND費率訴訟的諾基亞。在InterDigital訴聯想案之后,SEP權利人,尤其是那些想要尋求“超FRAND費率”的權利人,可能需要重新評估司法確定FRAND費率這一方案并慎重選擇司法管轄區(qū),至少現在看來英國法院不再是權利人的舒適區(qū)。
注釋:
1.http://www.fosspatents.com/2023/03/oppo-others-stand-to-benefit-from.html
2.http://www.gtkf.cn/index.php/index/news/magazine_details/id/6756.html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知產財經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