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一、成都千佳世紀家具有限責任公司與成都一堂家具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權糾紛
二、李立與金春郊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
三、四川天空之境影業(yè)有限公司與上海鑫岳影視傳播有限公司、霍爾果斯鑫岳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合同糾紛
四、北京啊呀啦嗦音樂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訴降擁卓瑪侵害作品表演權糾紛
五、胡復強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
六、成都市跟我耍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與劉敬真、成都言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
七、陳宗榮與北京趙國強影視文化傳播工作室、山西久盛影視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權糾紛
八、浙江大春傳媒有限公司與李佳駿、張朝炬、百花洲文藝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
九、邱本犯侵犯著作權罪案
十、劉緒國、覃肖、唐超犯侵犯著作權罪案
四川法院著作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2018年--2020年)
一、成都千佳世紀家具有限責任公司與成都一堂家具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權糾紛
上訴人(原審被告):成都千佳世紀家具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千佳家具公司);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成都一堂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堂家具公司)。
2014年1月21日,一堂家具公司委托案外人設計新中式風格產品,并約定由一堂家具公司享有產品設計的知識產權。2016年11月9日、2016年12月30日,一堂家具公司委托公證處對千佳家具公司在多處銷售電視柜、廳柜等八件產品,并在其公司網站展示產品圖片等事實進行取證。法院審理認為,對于家具而言,能夠作為美術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是家具的立體造型,而非家具產品本身。家具若要構成美術作品獲得著作權法的保護,還應當達到較高水準的藝術創(chuàng)作高度,否則將降低美術作品的獨創(chuàng)性高度。本案中,涉案廳柜和床兩件家具造型較獨特,體現出設計師個性化的美學視角和設計感,相比同類家具,具有較高的藝術美感,可以作為美術作品予以保護。與未做造型的同類家具相比,經過局部造型的其他六件家具具有一定的美感,但上述局部造型仍屬于中式家具的慣常設計且并未改變家具的整體造型,難以認定構成美術作品。法院判決千佳家具公司停止侵犯一堂家具公司廳柜、床的復制權、發(fā)行權,并賠償一堂家具公司150000元。
【典型意義】
家具作為一種具有儲物、擺放、休息等功能的家用器具,具備實用性。家具同時又是一種由線條、平面、顏色及材料組合構成的立體造型,當其造型具備一定的藝術美感時,則具備藝術性。兼具實用性和一定藝術性的家具屬于通常所稱的實用藝術作品。有一定美感的家具立體造型能夠作為美術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不同于普通的美術作品,家具的立體造型還可以獲得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因此,家具若要構成美術作品受到著作權保護,應當達到較高水準的藝術創(chuàng)作高度,否則將導致大量的實用藝術作品受到著作權法的高水平保護,從而降低美術作品的獨創(chuàng)性高度。本案判決對實用藝術作品的著作權法保護具有一定指導意義。
【案例索引】
一審: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川01民初188號
二審: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2019)川知民終176號
二、李立與金春郊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
原告:李立;
被告:金春郊。
李立是《當電影遇上傳播--電影傳播的狀態(tài)分析》一文作者,該文于2005年9月在《重慶工學院學報》第19卷第9期刊載,全文約7000字。2011年第20期《電影文學》上刊載了《電影傳播形態(tài)分析》一文,作者為金春郊,全文約4200余字。文章參考文獻部分列有李立的文章《當電影遇上傳播--電影傳播的狀態(tài)分析》。李立認為該文與《當電影遇上傳播--電影傳播的狀態(tài)分析》構成實質性相似,金春郊侵犯了李立享有的修改權、署名權、復制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發(fā)行權等著作權,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認為,李立所主張權利的論文,屬于我國著作權法所保護的文字作品。根據比對,兩篇文章存在33處相似論述,論文結構編排及邏輯順序高度一致,兩作品的表達構成實質性相似,金春郊的行為侵犯了李立的署名權、復制權等著作權。法院判決金春郊停止侵權,于侵權作品所載刊物顯著位置刊登道歉聲明并賠償李立經濟損失30000元。
【典型意義】
撰寫學術論文時,參考、借鑒他人文獻來說明或闡述個人觀點并作為論文組成部分的是較為普遍的現象。如在合理范圍內引用,通常不會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但引用、借鑒超出合理范圍,則可能構成抄襲、剽竊等違法行為,而上述行為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隱蔽性,也是司法認定的難點問題。本案從論文作品的特點出發(fā),結合思想表達二分法的要旨,逐一比對兩論文的具體表達,并從整體判斷兩論文結構編排及邏輯順序是否存在高度一致性,最終認定二者構成實質性相似。該案的裁判明確了論文作品比對中應注意的要素,進一步強調尊重他人知識產權是學術誠信的基礎。對于論文抄襲行為,不僅會受到學術操守和道德品行方面的否定性評價,還有可能承擔侵犯他人著作權的法律責任。
【案例索引】
一審:成都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2019)川0191民初880號
三、四川天空之境影業(yè)有限公司與上海鑫岳影視傳播有限公司、霍爾果斯鑫岳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合同糾紛
上訴人(原審原告):四川天空之境影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空公司);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上海鑫岳影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鑫岳公司);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霍爾果斯鑫岳影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岳公司)。
2015年4月20日,天空公司與上海鑫岳公司簽訂《<回頭路>電影發(fā)行合同》,天空公司將電影在中國大陸地區(qū)的全國影劇院放映權(膠片、數字)及其他公開放映權(農村數字、部隊、二級市場)等授予上海鑫岳公司,期限三年;天空公司將電影在中國大陸地區(qū)的廣播權及以有線方式直接公開廣播或傳播作品的權利、信息網絡傳播權授予上海鑫岳公司,期限至影片版權終止之日。雙方就票房收益分成在合同中也做出了約定。2016年5月10日,天空公司、鑫岳公司、上海鑫岳公司簽訂《合同變更協議》,上海鑫岳公司將《<回頭路>電影發(fā)行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鑫岳公司。后天空公司與鑫岳公司因票房收益分成產生分歧,天空公司訴至法院。法院審理認為,鑫岳公司拖欠支付相關收益,構成違約。法院判決鑫岳公司在扣除其墊付的宣傳、發(fā)行費用后,應將票房收入2424775.63元支付天空公司。鑫岳公司為一人公司,其股東上海鑫岳公司不能證明其財產獨立于鑫岳公司,應當對鑫岳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典型意義】
隨著四川經濟與科學技術的快速發(fā)展和深度融合,新商業(yè)模式不斷涌現。但無論何種經營模式,市場主體均應遵循誠信經營原則,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本案中,由于雙方對票房收益計算等具體條款約定不明,導致合同雙方爭議較大,經過法院二審,糾紛得以最終解決。鑫岳公司不遵守合同約定,拖延支付合作方的收益,受到法律制裁。本案提示市場主體,在合同擬定過程中,應注意規(guī)范、細化合同條款;合同履行過程中,應遵守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在合同難以繼續(xù)履行時,要積極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
【案例索引】
一審: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川01民初1520號
二審: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2020)川知民終337號
四、北京啊呀啦嗦音樂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訴降擁卓瑪侵害作品表演權糾紛
原告:北京啊呀啦嗦音樂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啊呀啦嗦音樂文化公司);
被告:降擁卓瑪。
羅林(藝名:刀郎)為《西海情歌》《手心里的溫柔》兩首歌曲的著作權人,羅林將該涉案兩首歌曲的著作權授權給啊呀啦嗦音樂文化公司管理。2019年6月21日,降擁卓瑪在九江演唱會中演唱歌曲《西海情歌》和《手心里的溫柔》。2019年6月29日,降擁卓瑪在姜堰演唱會中演唱歌曲《西海情歌》和《手心里的溫柔》,姜堰演唱會現場的宣傳單載明“主辦單位為蘇酒集團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和泰州市鴻富燊商貿有限公司,承辦單位為泰州稻草人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法院審理認為,兩場表演均為現場演唱會,應具有相應演出組織者,根據著作權法規(guī)定,應由演出組織者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當然亦應由演出組織者向著作權人承擔侵犯著作權的責任。關于九江演唱會,并無證據顯示其主辦方或承辦方名稱。在不能獲取到關于該場演唱會組織者的完整有效信息的情況下,啊呀啦嗦音樂文化公司直接向降擁卓瑪主張權利并無不妥。關于姜堰演唱會,在演唱會組織者可獲知的情形下,啊呀啦嗦音樂文化公司直接向降擁卓瑪主張侵犯作品表演權的責任,不符合著作權法的規(guī)定。法院判決降擁卓瑪不得在公開場合使用作品《西海情歌》《手心里的溫柔》進行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收取報酬的免費表演除外,賠償啊呀啦嗦音樂文化公司經濟損失200000元及為維權而支出的合理費用52476元,共計252476元。
【典型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員、演出單位)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演出組織者組織演出,由該組織者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本案認定,在演出組織者信息明確的情況下,不宜直接向演出者主張權利;在演出組織者難以查明時,權利人可以向演出者主張侵權責任。本案審理既維護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提示文化活動組織者應樹立著作權保護意識,規(guī)范作品使用行為。
【案例索引】
一審:四川天府新區(qū)成都片區(qū)人民法院(2019)川0192民初4700號
五、胡復強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案
原告:胡復強;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成都分公司)。
2018年3月27日,胡復強向四川省版權局以個人名義申請辦理了《大熊貓養(yǎng)殖商業(yè)保險條款》著作權登記。2018年10月11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向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并備案了《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商業(yè)性大熊貓養(yǎng)殖保險條款(繁育基地專用)》,開始經營商業(yè)性大熊貓養(yǎng)殖保險業(yè)務,由此產生本案爭議。法院審理認為,《大熊貓養(yǎng)殖商業(yè)保險條款》系根據相關法律以及大熊貓養(yǎng)殖保險的實際情況制作,主要是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約定,用于描述該權利義務的詞匯和方式有限,如果將本案有關權利義務的語言描述作為“表達”加以著作權保護,將導致“表達”所依附的思想本身被壟斷,違背著作權法的本意,故胡復強主張的《大熊貓養(yǎng)殖商業(yè)保險條款》不屬于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不應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因此,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成都分公司使用的《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商業(yè)性大熊貓養(yǎng)殖保險條款(繁育基地專用)》不構成對胡復強著作權的侵犯,法院判決駁回胡復強的訴訟請求。
【典型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條規(guī)定,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為作品?!吨腥A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二條明確,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chuàng)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即著作權法并不保護抽象的思想、觀念、操作方法等,僅保護文字、音樂、美術等各種有形的方式對思想的具體表達。在司法實踐中,“表達”和“思想”的界限通常并不清晰,判斷原告訴請保護的對象是否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是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案件的首要問題,也是難點問題。本案對準確把握著作權法保護范圍,妥善平衡作品創(chuàng)作者和社會公眾利益,促進文化作品傳播和文化繁榮發(fā)展有重要意義。
【案例索引】
一審:成都市武侯區(qū)人民法院(2019)川0107民初6549號
六、成都市跟我耍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與劉敬真、成都言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
原告:成都市跟我耍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跟我耍公司);
被告:劉敬真;
第三人:成都言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言味公司)。
劉敬真在跟我耍公司就職期間,先后創(chuàng)作完成《荷香深處有人家,100塊錢如何在壽星谷一條龍式吃住耍?》《九頂山的美,你們凡人怎么能懂?!》兩篇文章,并分別于2016年7月4日、8月18日在跟我耍公司微信公眾號中發(fā)布。2016年8月3日、18日,劉敬真使用筆名“瞇瞇眼”在言味公司APP上發(fā)布《離黃龍溪幾公里竟然藏了個賞荷勝地,還有秘制美食???9%的成都人不知道!》和《離成都120公里,有個地方美得不像話!》兩篇文章,并因此獲取稿酬百余元。《離黃龍溪幾公里竟然藏了個賞荷勝地,還有秘制美食???9%的成都人不知道!》與《荷香深處有人家,100塊錢如何在壽星谷一條龍式吃住耍?》主要內容相同,《離成都120公里,有個地方美得不像話!》與《九頂山的美,你們凡人怎么能懂?!》主要內容相同。法院審理認為,作品《荷香深處有人家,100塊錢如何在壽星谷一條龍式吃住耍?》《九頂山的美,你們凡人怎么能懂?!》為職務作品,著作權由作者劉敬真享有,但跟我耍公司有權在其業(yè)務范圍內優(yōu)先使用,且該優(yōu)先使用權在作品完成兩年內排除作者本身的自行同質使用。劉敬真未經跟我耍公司同意,在第三方平臺以與跟我耍公司相同的使用方式使用作品,侵犯了跟我耍公司的著作權權益,應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法院判決劉敬真向跟我耍公司賠償損失,包括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共計1500元。
【典型意義】
本案系作者使用職務作品引發(fā)的的侵權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guī)定,公民為完成所在單位工作任務所創(chuàng)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一般情形下,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所在單位有權在其業(yè)務范圍內優(yōu)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特殊情形下,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單位享有,作者對職務作品僅享有署名權。即職務作品的著作權人不一定是作者本人,尤其在作者和其所在單位對作品著作權及作品使用有約定的情況下,各方應嚴格予以遵守。因此,對職務作品而言,未經單位許可,作者的擅自使用亦可能構成對職務作品著作權的侵犯,依法應承擔侵權責任。??
【案例索引】
一審:成都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2017)川0191民初14570號
七、陳宗榮與北京趙國強影視文化傳播工作室、山西久盛影視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權糾紛
上訴人(原審原告):陳宗榮;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北京趙國強影視文化傳播工作室(以下簡稱趙國強工作室);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山西久盛影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久盛公司)。
2012年8月20日至2012年10月27日,陳宗榮在《南充晚報》上刊登其創(chuàng)作的《浪漫七夕鳳求凰》電影劇本文學作品。2016年10月13日,山西久盛公司作為《浪漫七夕之瘋狂攪局》電影的出品單位辦理了《電影片(數字)技術合格證》;同年10月18日,辦理了《浪漫七夕之瘋狂攪局》的《公映許可證》;該電影中標明的編劇為李琛。經比對,《浪漫七夕之瘋狂攪局》使用了《浪漫七夕鳳求凰》劇本。法院審理認為,山西久盛公司出品的《浪漫七夕之瘋狂攪局》電影未將陳宗榮署名為編劇,侵犯了陳宗榮的署名權。法院判決山西久盛公司將《浪漫七夕之瘋狂攪局》電影的編劇署名“李琛”更正為“陳宗榮”,并賠償陳宗榮經濟損失50000元。
【典型意義】
本案系因電影作品創(chuàng)作引發(fā)的一起著作權侵權糾紛。電影作品是由上下相關的一系列畫面構成,借助機器設備拍攝和制作,是各方主體美學觀點和智力創(chuàng)造的結晶。編劇了解電影主題,創(chuàng)作文學劇本;導演對劇本改編并重新設計、對場景進行安排,對演員從神情、動作到語言進行指導;攝影師根據導演要求對拍攝角度、距離選擇和光線明暗予以把握;后期制作使用工具對錄影剪輯、編排、特效等。同時,一部電影作品中可能涉及文字、音樂、美術等各種作品類型。為方便電影作品的利用和傳播,我國著作權法明確電影作品的著作權由制片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等享有署名權,并有權獲得報酬。本案中,法院依法保護了涉案電影劇本創(chuàng)作者的署名權,對于同類案件有指導作用。
【案例索引】
一審: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川13民初10號
二審: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2019)川知民終511號
八、浙江大春傳媒有限公司與李佳駿、張朝炬、百花洲文藝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當當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
上訴人(原審被告):浙江大春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春傳媒公司);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李佳駿;
原審被告:張朝炬;
原審被告:百花洲文藝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百花洲公司);
原審被告:北京當當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當科文公司)。
2013年11月,李佳駿出版書籍《司馬昭定三國》。2016年8月25日,張朝炬與紫金港公司簽訂《獨家作家簽約協議》,約定:張朝炬成為紫金港公司的獨家簽約作家,紫金港公司全權且獨家代理張朝炬作品在海內外的出版發(fā)行,并享有張朝炬作品及其相關衍生品的著作權。2017年1月16日,紫金港公司與大春傳媒公司簽訂《出版策劃服務協議》,約定:紫金港公司就張朝炬創(chuàng)作的作品《正說司馬家2兒子司馬昭》委托大春傳媒公司提供出版策劃服務,具體包括策劃、設計、線上線下推廣營銷等;服務期限為三年;大春傳媒公司按照紫金港公司出版上述作品后所獲利潤的40%收取服務費。2017年5月,書籍《正說司馬家2兒子司馬昭》由百花洲公司出版,作者為張朝炬。經比對,《正說司馬家2兒子司馬昭》中有478處表述與《司馬昭定三國》表述相同或相似,相同字數為53072字,相似字數為3544字。法院審理認為,張朝炬在權利作品《司馬昭定三國》發(fā)表后,未經李佳駿許可,在《正說司馬家2兒子司馬昭》一書中大量使用與權利作品相同和實質相似的表述,相同和實質性相似部分的表述侵犯了李佳駿的著作權。百花洲公司作為作品出版者,未舉證證明其盡到了合理注意義務,應承擔侵權責任。大春傳媒公司作為作品的策劃、設計、推廣營銷者,應當與出版、發(fā)行者一樣對作品的內容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權盡到合理注意義務。法院判決張朝炬、大春傳媒公司、百花洲公司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李佳駿經濟損失8萬元。
【典型意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guī)定,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權的,出版者應當根據其過錯、侵權程度及損害后果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出版者所盡合理注意義務情況,由出版者承擔舉證責任。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在于大春傳媒公司身份的認定問題。大春傳媒公司認為其并不是書籍出版者,僅負責書籍的裝飾、設計、營銷等工作。但是,大春傳媒公司不僅在其官方微博采用贈書形式宣傳被訴侵權作品,還在其官方公眾號推廣文章的末尾附作品購買鏈接,大春傳媒公司的行為并非單純通過提高知名度、美譽度等方式,間接實現作品物理傳播的宣傳推廣行為。同時,大春傳媒公司作為作品出品方,可以按約獲取出版作品所獲利潤的40%。大春傳媒公司參與了作品出版發(fā)行環(huán)節(jié),并能夠直接基于被訴侵權作品的出版獲取利益,應將其身份認定為出版者。實踐中,市場主體通常會通過簽訂免責條款、約定排除法律規(guī)定適用等方式規(guī)避法律風險,但當行為涉及第三方主體利益時,法院通常會結合基本事實情況,判斷行為性質,從而作出合理合法裁判。
【案例索引】
一審: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川14民初45號
二審: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2020)川知民終519號
九、邱本犯侵犯著作權罪案
被告人:邱本。
深圳市盛大美游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大美游公司)系“人人”棋牌游戲軟件權利人。2017年2月,邱本任職盛大美游公司總經理,其通過職務便利獲知盛大美游公司SVN服務器賬號、密碼,并私自取得“人人”棋牌游戲源代碼。2017年5月,邱本通過他人分別設立成都九顆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顆星科技公司)、成都天天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天樂科技公司),并成為兩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邱本在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對“人人”棋牌游戲進行換皮、加工等形式修改后,更名為“大贏家”棋牌游戲并上線運營。2017年8月,邱本從盛大美游公司正式離職后,利用九顆星科技公司負責“大贏家”棋牌游戲的技術支持,利用天天樂科技公司上線運營“大贏家”棋牌游戲營利。從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1月底案發(fā)期間,邱本個人獲利二百余萬元。法院判決邱本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
【典型意義】
當前中國網絡游戲產業(yè)正處于高速增長階段,涌現了一批經濟效益高、社會影響大的游戲產品。受益于各項優(yōu)惠政策和高科技產業(yè)聚集優(yōu)勢,我省也成為了游戲產業(yè)發(fā)展的沃土。在巨大的經濟利益面前,以各類手段侵犯游戲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行為屢有發(fā)生。本案為一起以復制游戲源代碼制作同類游戲并運營的侵犯著作權罪刑事案件,涉案金額在全國同類案件中罕見,影響較大。法院綜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和社會危害程度、認罪悔罪態(tài)度、非法經營數額等因素,對被告人判處法定量刑幅度內較重處罰,彰顯了重拳打擊知識產權刑事犯罪的司法態(tài)度。
【案例索引】
一審:成都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2018)川0191刑初529號
十、劉緒國、覃肖、唐超犯侵犯著作權罪案
被告人:劉緒國、覃肖、唐超。
2013年下半年,劉緒國、覃肖、唐超等人在未取得著作權人北京完美時空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許可的情況下,從mcncc.com網站下載取得《誅仙》網絡游戲的服務器端程序,使用編輯器修改游戲任務、升級方式等參數后,命名為“嘟嘟誅仙”游戲,存放于其租用的服務器上進行運營并獲利。2017年起,劉緒國等人未經成都完美時空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許可,采用相同方式取得《笑傲江湖OL》服務器端程序文件,私自架設服務器運營“嘟嘟笑傲江湖”游戲并獲利。2013年8月至2018年7月,劉緒國等人收取游戲玩家充值款共計人民幣2000余萬元。覃肖分得140余萬元,唐超分得130余萬元,劉緒國分得1000余萬元。法院審理認為,三被告人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屬于共同犯罪,根據其犯罪情節(jié),判處主犯劉緒國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一千萬元,判處從犯唐超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百三十萬元,判處從犯覃肖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一百四十萬元。
【典型意義】
隨著網絡游戲市場規(guī)模的不斷擴大,全面加強網絡游戲知識產權保護對整個產業(yè)有著重要意義與深遠影響,這也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本案為一起架設“私服”并運營獲利的侵犯著作權罪刑事案件,也是四川法院判決的首例罰金達千萬元的侵犯著作權罪案件。本案判決充分彰顯了我省重拳打擊知識產權刑事犯罪的司法態(tài)度,維護了網絡游戲作品權利人的知識產權,有助于規(guī)范互聯網游戲經營行為,促進行業(yè)健康有序發(fā)展。
【案例索引】
一審:成都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2019)川0191刑初322號
二審: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川01刑終41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