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晨露 知產(chǎn)財經(jīng)
知產(chǎn)財經(jīng)從海外媒體《瀏覽者》獲悉,馬來西亞上市公司Power Root Berhad的子公司本周被要求向一家印度尼西亞公司支付2300萬令吉(約為3545.7萬人民幣),原因是構(gòu)成侵犯印尼公司自有咖啡和茶飲料品牌“Ah Huat”的印度尼西亞商標。
Power Root表示,打算通過向印度尼西亞法院上訴來應(yīng)對這起需要賠付2300萬令吉的案件。
據(jù)悉,CV Ego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專門從事進出口和產(chǎn)品分銷的公司,同時也是多個知名食品和飲料品牌在印尼的經(jīng)銷商。除本案中的咖啡和茶飲品牌“Ah Huat”外,其經(jīng)銷的品牌產(chǎn)品還包括“王老吉”涼茶、“Helneken(喜力)”啤酒、“古龍”罐頭等等。Power Root 成立于 1999 年,是一家全球性的飲料企業(yè),旗下品牌包括 Alicafé、Ah Huat、Extra Power Root、Frenché Roast、Oligo 和 Per'l Café。除了馬來西亞的子公司外,Power Root Berhad 還擁有或控制海外的飲料分銷公司,例如印度尼西亞(特別是 PT Natbio)、中國、阿拉伯聯(lián)合酋長國和香港。
Power Root 表示,其在印度尼西亞向法院提出撤銷“Ah Huat”商標的申請,因為該商標是由Lim和 CV Ego 在該國“惡意”注冊的。
據(jù)了解,2013年2月22日,Power Root Group正式任命印尼公司CV Ego Sun Star Sukses Mandiri為其印尼官方經(jīng)銷商。
Power Root 表示,在CV Ego成為印尼官方經(jīng)銷商的前一天,CV Ego關(guān)聯(lián)方,印尼男子Lim Kok Kiong向印尼知識產(chǎn)權(quán)局總管注冊了“Ah Huat”商標。
2022年4月4日,該男子將“Ah Huat”商標注冊的所有權(quán)轉(zhuǎn)讓給CV Ego公司。
2023年,圍繞“Ah Huat”商標的控制權(quán)和利益的法庭斗爭從印度尼西亞開始。2023年1月13日,馬來西亞上市公司Power Root Berhad的全資子公司Power Root (M) Sdn Bhd(Power Root (M) Sdn Bhd 從事飲料產(chǎn)品的制造和分銷)向印度尼西亞雅加達中央商業(yè)法院提起法律訴訟,要求撤銷此前在印尼獲得注冊的“Ah Huat”商標。
首次2300萬令吉索賠:法院駁回訴訟
為了回應(yīng)Power Root在印尼撤銷“Ah Huat”商標的法庭案件,印尼商標持有人CV Ego在Power Root提起訴訟短短兩周后(2023年1月27日)單獨向法庭提起訴訟,甚至沒等待上一起案件的法院判決,指控Power Root全資擁有的印度尼西亞子公司PT Natbio Marketing Indonesia侵犯“Ah Huat”商標,要求其賠償2300萬令吉。
印尼商事法庭于2023年8月3日駁回了CV Ego因涉嫌商標侵權(quán)要求2300萬令吉賠償?shù)钠髨D,轉(zhuǎn)而作出有利于Power Root印尼子公司PT Natbio的裁決。
法院認為,Power Root集團已于2012年4月25日在馬來西亞以及臺灣、澳大利亞、澳門、日本和新西蘭等國家及地區(qū)首次申請“Ah Huat”商標,而CV Ego的商標是在2013年2月21日申請的。法院認為,CV Ego不具備商標侵權(quán)的法律主體地位,而且由于印度尼西亞撤銷CV Ego“Ah Huat”商標的案件正在進行中,CV Ego的訴訟還為時過早。CV Ego 2300萬令吉的索賠缺乏理由和依據(jù),沒有充分和清晰的細節(jié)。同時,CV Ego的訴訟不符合法律技術(shù)要求,因為它沒有將所有通過在線平臺銷售Ah Huat產(chǎn)品的相關(guān)方包括進訴訟中。
CV Ego并沒有就商業(yè)法庭對其向PT Natbio索賠2300萬令吉申請的駁回提出上訴。
Power Root商標撤銷訴訟被駁回
2023年10月31日,印度尼西亞商業(yè)法院駁回了Power Root (M) Sdn Bhd因法律技術(shù)原因在印度尼西亞撤銷“Ah Huat”商標的訴訟,裁定原商標權(quán)人Lim不再是該案件的相關(guān)方,因為“Ah Huat”商標現(xiàn)在持有在CV Ego名下。
Power Root (M) Sdn Bhd于2023年11月13日向印尼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第二次2300萬令吉索賠:法院支持
Power Root兩家馬來西亞子公司Power Root Manufacturing Sdn Bhd和Power Root Marketing Sdn Bhd(這兩家公司分別從事飲料產(chǎn)品的生產(chǎn)和分銷)于1月3日(周三)收到了印度尼西亞商業(yè)法庭于2024年1月2日發(fā)出的信函。
在信函中,印尼商業(yè)法庭表示,CV Ego已向這兩家公司提出商標侵權(quán)索賠,而商業(yè)法庭已于2023年11月15日作出判決,要求其向CV Ego支付2300萬令吉。
值得注意的是,Power Root在收到判決后表示,這兩家馬來西亞子公司此前并未收到CV Ego對它們提出索賠的任何書面通知或法庭文件。兩家子公司在法庭訴訟過程中沒有機會出席,也沒有代表出席法庭訴訟。
案件后續(xù)進展如何,知產(chǎn)財經(jīng)將持續(xù)關(guān)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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