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趙軒 知產(chǎn)財經(jīng)
知產(chǎn)財經(jīng)從海外媒體ipfray獲悉,在InterDigital訴OPPO案中,OPPO成功對一項要求支付有息保證金的臨時命令提出上訴。一個由兩名法官組成的小組推翻了2022年作出的裁決,并澄清說,確保權利人獲得報酬的臨時措施(如果勝訴)純粹是出于保護目的,而不是懲罰目的。因此,銀行擔保被認為是充分的。
據(jù)悉,裁決文件僅涉及存款或銀行擔保的問題。復雜之處在于,OPPO指出了在慕尼黑第一地區(qū)法院訴訟期間提供的銀行擔保,其中涉及全球特許權使用費義務;此外,需要確定OPPO在印度的銷售量占其總銷售量的比例:OPPO認為該比例接近19%,InterDigital則說服了作出最初裁決的法官將其假定為25%。
“懲罰”一詞在裁決中的兩次出現(xiàn)值得引用:“96. 同樣需要注意的是,發(fā)出的指示,要求支付相當于被告人提出的還價應支付的金額的按金,只能是為了保護原告人,而不能作為對被告人的懲罰措施……”“106. 如前所述,臨時命令無須作為懲罰措施實施……”,因此,OPPO的銀行擔保出于保護目的已經(jīng)足夠充分而不包含懲罰性。
兩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表示,該爭議與諾基亞訴OPPO案不同,必須考慮對侵權指控是否有可信的抗辯,這取決于案件的具體事實。在諾基亞和OPPO案中,雙方之前已經(jīng)簽訂了許可協(xié)議,而且還存在其他分歧,表明OPPO認識到遲早需要獲得許可。相反,本案表明InterDigital仍在努力與OPPO首次達成SEP許可協(xi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