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CanadaGoose加拿大鵝關聯公司希計(上海)商貿有限公司新增行政處罰,處罰事由為利用廣告對商品或服務作虛假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處罰結果為罰款45萬元,責令公開更正并停止發(fā)布。
具體情形為當事人于旗艦店發(fā)布的內容中聲稱,其所銷售的產品所用的羽絨混合材料是“均含有 Hutterite 羽絨,這是優(yōu)良且最保暖的加拿大羽絨”,與實際情況不符,同時會對消費者的購買行為產生實質性影響,構成虛假廣告行為。決定文書號為滬市監(jiān)黃處〔2021〕012021000172號,處罰單位為上海市黃浦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該公司于2018年9月起在天貓平臺開設“CANADA GOOSE 官方旗艦店”,并委托上海博道商務有限公司對該互聯網店鋪進行日常運營、維護及商品發(fā)布。2018年9月起,當事人委托上海博道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其天貓旗艦店發(fā)布“我們的所有羽絨混合材料均含有Hutterite羽絨,這是優(yōu)良且最保暖的加拿大羽絨”的文字內容。
據悉,“CANADA GOOSE”(加拿大鵝)品牌羽絨服裝的填充物羽絨混合材料全部采購自加拿大的羽絨供應商 Feather Industries Canada 公司(以下簡稱 FIC 公司),當事人總公司加拿大鵝公司所采購的羽絨為加拿大Hutterite白鵝絨和加拿大Hutterite白鴨絨。
在該事件中,Hutterite羽絨是指采自加拿大北部 Hutterite 群落養(yǎng)殖區(qū)的鴨、鵝的絨毛。經黃浦區(qū)市監(jiān)局向相關專家了解,在禽鳥品種相同的情況下,羽絨的品質和禽鳥的成熟度有關,和產地、氣候無關。當事人強調“Hutterite”產地來彰顯羽絨的保暖性無事實依據。
同時,“Hutterite”羽絨的保暖性能亦取決于可量化的指標“蓬松度”。但希計(上海)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羽絨服內填充物均為鵝絨和鴨絨,產品的蓬松度分別為鴨絨625(美國標準)、750(美國標準),鵝絨675(美國標準)、800(美國標準)。希計(上海)商貿有限公司所銷售的大部分商品并非使用了保溫性能更加出色的高蓬松度鵝絨,而是使用了蓬松度較低的鴨絨。就當事人銷售的產品所使用的羽絨橫向對比來看,當事人以偏概全地稱其產品所使用的羽絨“均含有Hutterite羽絨,這是優(yōu)良且最保暖的加拿大羽絨”與事實不符。
因此,黃浦區(qū)市監(jiān)局認為,希計(上海)商貿有限公司的宣傳構成虛假廣告,罰款45萬元,并責令其停止發(fā)布違法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