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葉雨 知產(chǎn)財經(jīng)
知產(chǎn)財經(jīng)從海外媒體ip fray獲悉,2025年7月11日,非實施實體Velocity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在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qū)法院對宏碁、華碩、思科、D-Link、惠普、Juniper Networks、聯(lián)想、LG電子、一加、TP-Link、慧與科技(HPE)及Aruba Networks提起11起專利侵權訴訟。
涉案11項標準必要專利原屬中興通訊、恩智浦及邁威科技,具體包括:
美國專利第8,675,570號(可擴展OFDM及OFDMA通信系統(tǒng)帶寬分配方法);美國專利第8,260,213號(可調諧電抗元件調整方法與裝置);美國專利第8,238,832號(無線設備多協(xié)議共存的天線最優(yōu)波束成形);美國專利第8,270,343號(文本與多媒體信息的廣播方法);美國專利第8,213,870號(使用預定義空間映射矩陣的波束成形);美國專利第8,644,765號(使用預定義空間映射矩陣的波束成形);美國專利第9,083,401號(使用預定義空間映射矩陣的波束成形);美國專利第10,200,096號(使用預定義空間映射矩陣的波束成形);美國專利第8,238,859號(無線電接收機);美國專利第8,265,573號(無線用戶通信單元及其功率回退控制方法);美國專利第9,596,648號(統(tǒng)一信標格式)。
訴狀指控所有被告存在“故意、肆意、惡意、不誠信、蓄意、明知故犯、明目張膽、海盜式”侵權:前任專利持有人2020年9月向電氣與電子工程師學會(IEEE)提交標準必要專利聲明(LOA),中興通訊2024年3月亦提交同類聲明;Velocity于2025年4月15日受讓專利后向被告發(fā)送許可要約函未獲響應,且被告在高概率知悉侵權的情況下刻意回避技術比對。
涉訴產(chǎn)品涵蓋:
宏碁:Aspire3筆記本電腦、Chromebook315、ConnectM45G移動熱點便攜式路由器以及Nitro5筆記本電腦等;華碩:A3402電腦、AI2501智能手機、ChromebookCM14翻轉筆記本電腦以及PrimeA620-Plus主板等;思科系統(tǒng):CiscoCatalyst9105系列接入點等;D-Link:AX1800接入點以及AquilaProAIAX3000智能WiFi6路由器等;惠普:Chromebook、ChromebookPlus、精英本14代臺式機以及Envy等;JuniperNetworks: AP12接入點等;聯(lián)想:ThinkPadX1CarbonGen8、MotorolaEdge和MotorolaRazr+等;LG電子:OLEDFlex智能電視系列、CloudDevice一體化瘦客戶機以及LGVelvet5G智能手機等;一加:一加10Pro、一加平板等;TP-Link:ArcherAX10、DecoBE68、EAP610、FestaF61等;惠普企業(yè)公司、ArubaNetworks,LLC:Aruba9004網(wǎng)關、InstantOn接入點AP25等。
知產(chǎn)財經(jīng)將持續(xù)關注案件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