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文知產(chǎn)財經(jīng)
從去年3月開始,諾基亞陸續(xù)在全球多個司法管轄內(nèi)起訴vivo專利侵權(quán),雙方開始了持續(xù)一年多的專利戰(zhàn)。從案件分布的地域情況看,諾基亞與vivo的訴訟集中在印度、印度尼西亞、中國和德國。其中印度尼西亞作為vivo最大的海外市場,相關(guān)訴訟意義重大。然而諾基亞在印度尼西亞的主訴案件一直推進的不太順利。
從雅加達法院官網(wǎng)可以看到,目前公開的兩起諾基亞起訴vivo的專利侵權(quán)案件,分別在2月23日和3月8日被法院駁回,裁定不予受理。[1]
截止到目前,從公開消息可以了解到,諾基亞在印度尼西亞已經(jīng)連續(xù)收到了大約10個不利的裁定。今年1月,諾基亞針對OPPO在印度尼西亞提訴的5件專利侵權(quán)訴訟被雅加達法院駁回,隨后諾基亞上訴至印度尼西亞最高法院。[2]印尼最高法院在至少3起上訴案中確認(rèn)維持了雅加達中部商業(yè)法院的裁定。[3]今年,諾基亞針對vivo在印度尼西亞的主訴案件同樣被駁回。
對此,F(xiàn)OSSPatents博客作者認(rèn)為“這表明,在一些主要市場,專利權(quán)人要想獲得對手機標(biāo)準(zhǔn)實施者的影響力并非易事。印度尼西亞正是諾基亞與OPPO和vivo爭端的關(guān)鍵市場。”[4]雖然諾基亞在德國也起訴了vivo,并在去年與OPPO的爭端中贏得了4個德國禁令,但相比于OPPO,vivo在德國的市場份額更低,德國禁令的威脅對vivo的影響能有多大猶未可知。不僅如此,vivo同樣在德國反訴諾基亞侵害其持有的一項“解調(diào)參考信號、基站和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zhì)的資源映射方法”基站專利,vivo同樣可能在該案中贏得對諾基亞的德國禁令。[5]考慮到諾基亞在印度西尼亞、德國案件中使用的專利存在同族專利的情況,印度尼西亞訴訟的被駁回將可能影響到諾基亞德國案件以及外界對諾基亞歐洲同族專利的評價。
對于雅加達法院的最新裁定,諾基亞是否會繼續(xù)上訴?諾基亞與vivo的糾紛會如何發(fā)展?知產(chǎn)財經(jīng)將持續(xù)關(guān)注。
注釋:
1.http://sipp.pn-jakartapusat.go.id/list_perkara/search
2.http://www.fosspatents.com/2023/01/nokia-loses-fifth-indonesian-patent.html
3.http://www.fosspatents.com/2023/01/indonesias-supreme-court-rejects-nokias.html
4.http://www.fosspatents.com/2023/03/nokias-string-of-indonesian-losses.html
5.http://www.fosspatents.com/2022/05/nokia-suing-vivo-in-three-german-courts.html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知產(chǎn)財經(jīng)立場)